2014年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待遇调整接近尾声,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将于4月20日就能按调整后的养老金待遇享受,这是我市连续第十次退休人员工资上调。
此次调整面向2013年12月31日以前企业退休人员。调整标准为每人每月增加65元。在此基础上,缴费年限25年(含25年)以下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2.50元;缴费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3.00元;缴费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3.50元;缴费年限36年(含36年)以上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4.00元。
此外,针对截止2013年12月31日,年龄为70—74周岁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60元,年龄为75—79周岁的每月增加70元,年龄为80周岁的每月增加80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标准调整后,基本养老金仍达不到调整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
2014年1月1日起,为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五七家属工不参加缴费年限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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