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话语是理论的主流范式,思想理论的呈现及传播往往是以话语活动的范式得以展开并实现的。话语传播主体作为话语活动的发起者,对整个话语活动的展开和推进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注重话语传播主体的角色定位,提升其自身修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话语传播的实效性意义重大。
(一)站稳话语立场
立场是正确认识和处理问题的前提和基础,立场决定态度、观点及方法,深刻影响人们的政治倾向、价值取向和发展方向。立场问题从实质上而言就是回答“为什么人”的问题。任何一种理论都有着鲜明的立场站位,话语传播主体与其所承载的思想理论本体秉持同一性立场站位自是应有之义。主流话语传播主体立场站位的偏颇和摇摆将直接影响思想理论本体的立场观,进而减损其实践效应。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每一种法治形态背后都有一套政治理论,每一种法治模式当中都有一种政治逻辑,每一条法治道路底下都有一种政治立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实践是一场党领导全体人民进行的一场深刻的治理变革,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即坚持法治是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是我们在法治中国建设的前行中需恪守的根本立场。这就需要我们话语传播主体必须要将人民性立场观贯穿传播活动的始终,不管是对重大法治话语表述的阐释,还是法治实践中的话语回应都应坚守人民性的立场站位。
坚持话语传播的人民性立场,意味着我们主流传播主体的话语表达及发声应围绕人民主体本位,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法治关切,解决好立场观上的“立与稳”的问题: 一是确立人民性的立场站位,把握话语传播的价值导向,注重人民情怀的渲染,展示新时代人民群众参与法治实践的鲜活场景,要将话语传播到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法治实践,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法治关切,善于释疑解惑,消解话语阻隔。二是夯实人民性的立场站位,在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普及和传播中还需应对西方不良错误思潮的影响,防范立场偏移,警惕话语陷阱,避免成为西方法治话语的附庸,要不断整合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实践中的话语元素并及时吸纳,积蓄我们本土法治话语资源的存量,持续性地夯实我们话语立场的定力。
(二)把握话语视角
就理论的本质特性而言,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目标任务、实现条件、实践进程的理论体系集合,其涉及的诸多论断、命题也是话语传播过程中理应聚焦的主题。而话语传播实质意义上讲就是一种叙事性的意义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是一场极具深度和广度的治理革命,必然催生出法治话语的传播以及创新的广阔空间,这就要求我们的主流话语传播主体在视角的选取和话题切入上要注重全景化把控,以宏大叙事与微观表达的并行来打造适于习近平法治思想宽度和深度呈现的立体化传播样态。
宏大叙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创造性地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明确强调法治的统筹推进和一体化建设,从前所未有的高度谋划法治,以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践行法治,这无疑对我们法治话语传播提供了宏大叙事的蓝本,我们的叙事视角要着眼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聚焦于共产党领导法治建设的探索与实践,放置于治理能力及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战略布局中,以此为基点来展开对法治中国宏大命题所集纳的观点、论断、命题的准确阐释,以话语传播的宏大叙事来传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宏观性、整体化的意义解读。
微观表述:习近平法治思想不仅是党的治国理政在法治领域的宏大政治宣言,还是引领我国法治实践在不同场域展开的根本遵循,必然要贯穿和融入到法治实践的微观场景中,即是将较为规范化、政治化的理论话语在不同传播介质、不同受众主体中呈现出更为适宜的表达,以期不断提升思想理论的接受度与认同度,这关系到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指导法治中国实践的具体场景中、在法治推进的最后一公里处的实效发挥。微观表述意味着我们的话语主体要摒弃“胡子眉毛一把抓”的总括性思路,要以话语受众主体的地域性、分层性为视角切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话语有机性地嵌入到各类别、各层面受众群体的社会话语体系之中,增强理论话语的穿透力。要注重微观场景的重点聚焦,叙事的着力点更要瞄准现时期法治建设的痛点、难点及薄弱环节中,切实增强话语传播的针对性、时效性。
(三)提升话语能力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话语传播作为权威性政治话语,其主流传播主体更多以官方话语的倡导推动与学术话语的研究阐释为倚重。因此我们的主流话语传播主体应遵循话语传播规律,不断提升自身的话语力,实现传播效应的最大化。
培养传播主体的话语自觉。要培养和强化自身政治修为,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内涵、核心要义放置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整个体系中去领会,切实弄懂悟透理论体系及其话语表述,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话语科学性、逻辑系统性、理论完整性,内化并型塑为自身的法治信仰,促成自身话语传播自觉及担当的养成,成为习近平法治思想传播过程中政治可靠、理论扎实的合格发声者,深耕细挖理论的视野广度和时代高度,切实担负起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理论统摄和思想引领的传播导向之责。
强化传播主体的话语功力。要不断研究权威政治性理论话语在法治实践场域的传播理路,并基于传统传播与非传播的多元模态共存的现实格局,谋求在不同传播语境中实现话语表达的灵动性转化和妥帖性切换,实现习近平法治思想在话语传播中的生发。特别要紧扣传播实践中的议题设置、舆论引导和价值判断的主导权。在议题设置方面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关于“11个坚持”的精辟概括为基准,并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这一逻辑主线而展开,在舆论引导和价值判断方面要始终高扬“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导向旨归,不跑调、不言偏,在精准捕捉受众主体的话语接受惯习基础上注重情理的有机结合,促成情感共振,避免过往的话语传播中出现的“传得开却叫不响”的尴尬,打造主体自身能说、在理、动情、有力的话语能力,发挥出最大阈值的传播效果。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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