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领失业保险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29 来源:

为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现将失业保险金申领的相关政策要点及经办流程明确如下:

  一、申领范围
  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
  二、申领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依法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所在单位在社会保险局已办理减员业务。
  三、所需资料
  1.身份证;
  2.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
  四、申领方式
  (一) 网上申领 (推荐)
  1.微信搜索并进入“吉林省社会保险”小程序;
  2.登录后,在首页点击“失业待遇”模块;
  3.选择“失业保险金申领(网上)”模块;
  4.按要求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5.上传所需材料(特别注意:银行卡信息需使用本人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
  (二) 现场申领
  如无法通过网上渠道申领,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前往辽源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窗口办理。
  温馨提示
  1.医疗保险代缴:在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保险基金将同时为您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例如:领取2025年3月的失业保险金,将为您代缴2025年4月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请您务必关注并及时处理好个人医保关系衔接事宜。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437-3271048。
  2.领金人员待遇延长: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年限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在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
  请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申领方式。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辽源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5年5月29日
(责任编辑:辽源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_陈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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