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29 来源:

为贯彻落实《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鼓励和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现将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参保职工,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1.参加失业保险累计满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
  2.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颁发日期至申请补贴日期不得超过12个月。证书信息需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查验。
  3.自2025年1月1日起, 每人每年最多享受3次技能提升补贴,且普通证书最多享受1次技能提升补贴,紧缺职业(工种)证书最多享受3次技能提升补贴。
  二、申领所需材料
  申领人需准备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已激活金融账户功能的社会保障卡(作为补贴发放账户);
  3.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供核验)。
  三、申领方式
  (一)网上申领(推荐方式)
  1.微信搜索并进入“吉林省社会保险”小程序;
  2.登录后,在首页点击“失业待遇”模块;
  3.选择“职业技能补贴申请”模块;
  4.按要求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5.上传所需材料(特别注意:银行卡信息需使用本人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
  (二)现场申领
  如无法通过网上渠道申领,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前往辽源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窗口办理。
  如您在申领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3620000,3208888,3271048。
  

 

  辽源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5年5月29日
(责任编辑:辽源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_陈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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