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自5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发布时间:2019-02-10 来源:

        经陕西省政府同意,自2019年5月1日起对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工资区: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8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8元/小时;二类工资区: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7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7元/小时;三类工资区: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6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6元/小时。(汪洋)

        (转自:国家人社部网站)

(责任编辑:梅河新区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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