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待遇资格认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06 来源:

各位梅河新区企业职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享受待遇人员:

根据《吉林省社会保险领取待遇资格认证经办流程(试行)》(吉社保〔2022〕37号)文件规定“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周期为1年。超过一个认证周期(最长12个月)未认证的人员,应暂停社会保险待遇”。  

我局2024年5月起对超过一个认证周期(最长12个月)未进行认证的企业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待遇人员做待遇停发处理。已停发待遇的人员,截至每月10号前完成认证的其退休待遇将在当月末续发(含补发),每月10号后完成认证的其退休待遇将在次月末续发(含补发)。如遇节假日等因素影响,认证截止日期可能会提前。本月预计停发超一年未认证人员4050人,请广大未认证退休职工尽快完成待遇资格认证。下面是待遇资格认证具体操作流程,供您参考。


(责任编辑:梅河新区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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