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工伤保险参保对象,各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省委编办《关于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批复》(吉委编事字〔2019〕45号), 省社保局、省医保局《关于做好工伤保险经办业务交接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吉社保〔2019〕63号)及《关于印发<长春市工伤保险经办管理服务职能划转实施方案>的通知》(长人社联〔2021〕6号)文件要求,我县工伤保险经办管理职能由县医保局划转至县社保局。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年7月19日起,县医保局停办工伤保险参保缴费、待遇支付等全部业务。
二、2021年7月19日起,工伤保险经办管理职能由县医保局向县社保局移交。移交期间各项工伤保险业务由县社保局登记、收件、受理,待移交工作结束后,及时补办相关业务,保障参保对象权益。
三、2021年8月9日起,县社保局启动工伤保险业务经办,
办理地点:农安县古城街281号,县社保局三楼307。
咨询电话:83239481
农安县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农安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1年7月15日
省区市政府
省区市人社部门
市县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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