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3-03-28 来源:

广大农安县企职保、城乡居保享待人员:

根据《吉林省社会保险领取待遇资格认证经办流程(试行)》(吉社保〔2022〕37号)要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周期为1年。超过一个认证周期(最长12个月)未认证的人员,应暂停社会保险待遇”。若您自2022年4月1日以来未进行过待遇资格认证(刷脸照相),请您尽快通过“吉林省社会保险”微信小程序或“吉林掌上社保”APP中的“待遇认证”进行领取待遇资格认证。

我局将于2023年4月起陆续对超过一个认证周期(12个月)未认证的企职保、城乡居保享待人员做待遇“暂停发放”处理。已“暂停发放”人员,每月10日前完成待遇资格认证的于当月末续发(含补发)待遇,每月10日后完成认证的于次月末续发(含补发)待遇。

如享待人员死亡后,请家属根据险种类别及时联系相关科室,办理下一步业务。企职保享待人员联系电话:0431-83230610,城乡居保享待人员联系电话:0431-83589333。

了解待遇认证详细步骤,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农安社保”,在“自助业务”里查看“待遇认证详解”。

 

农安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3年3月24日

(责任编辑:农安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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