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您好,
我是一名北京大学大三的学生,家乡在磐石,6月11日(这周日)之前需要完成一篇《社会保障》课程的论文,主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改革”。我想了解家乡对机关事业单位“中人”【即2014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根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的过渡性养老金的支付方法(包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的视同缴费年限过渡性养老金),以及10年过渡期内实行的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的具体实行情况。
另外,有些“中人”从2014年10月份开始缴纳养老金和职业年金,但是在市社保局出台过渡性养老金计算方法之前退休,他们的养老金是以2014年的工资为基数发放吗?如果是的话,因为他们已经缴纳了数月的养老金和职业年金,在提出具体计算方法之后是否会给予他们一定的补偿?如果不是,那么对这类人群的过渡性养老金的支付方法是什么呢?
期待您的尽快回复,您的帮助将对我的专业学习与研究起到极大的支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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