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高频问题答疑解惑 第四期
注销终止篇
问题一:我家老人今年四月去世了,我该怎么办手续?
解答一:继承人持继承人身份证原件、一卡通或农行卡,到乡镇劳动保障站所或社保局窗口办理,继承人填写承诺书,承诺老人死亡日期,并对其负法律责任。如产生死亡冒领,需由继承人及时将冒领养老金退回。
问题二:老人去世了给不给10个月工资,给不给1200块钱丧葬费啊?
解答二:城乡居保享受待遇人员死亡,从死亡次月停止发放养老金,吉林省省社保局未建立统一的丧葬抚恤制度,由各地自行探索制定,乾安县暂未出台相关制度,无丧葬抚恤金可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