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2-11-25 来源:

    一、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的城乡居民(不含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员及在校学生)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二、缴费标准

    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共11个档次。

    三、缴费补贴

    政府对参保人当年缴费给予补贴,每人每年补贴标准为:缴费200元补贴40元、缴费300元补贴50元、缴费400元补贴60元、缴费500元补贴70元、缴费600元补贴80元、缴费700元补贴90元、缴费800元补贴100元、缴费900元补贴110元、缴费1000元补贴120元、缴费1500元补贴145元、缴费2000元补贴170元,中断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

    四、政府代缴

    对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政府为其代缴每人每年100元养老保险费;对重度残疾人政府为其代缴每人每年600元养老保险费。

    五、待遇领取条件

    参保居民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或达到规定缴费年限),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次月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待遇领取人员自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可通过互联网渠道或线下服务渠道,向社保局提出注销申请,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被冒领的养老金按照规定予以追回,拒不退回冒领养老金人员,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待遇计发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其中:

    1.基础养老金计发标准自2022年7月1日起调整为每人每月118元;对累计缴费满15年的,每多缴1年,基础养老金每月加发5元,体现长缴多得激励机制;自2019年1月1日起,对65周岁及以上参保城乡老年居民分年龄段加发基础养老金。具体标准为:对65周岁至69周岁参保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月加发2元、对70周岁至79周岁参保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月加发5元、对80周岁及以上参保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月加发10元。

    2.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利息等)除以139。

    七、咨询电话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科 0438-5076110。

(责任编辑:前郭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_李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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