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中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有效防范失业风险,珲春市社会保险局深入贯彻省、州相关要求,积极促进政策有效落地,扎实推进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工作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召开局领导班子会、全局职工大会等各类会议,深入贯彻相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重要性的认识。同时,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科室共同抓,级级有责任、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在办公楼公告公示栏、业务大厅宣传栏和经办窗口张贴、摆放《珲春市社保局关于开展稳岗补贴工作申报指南》、《珲春市稳岗补贴申请条件及程序》等各类宣传材料进行宣传,对规模较大、职工人数较多的重点企业进行电话通知,并且,在开展社保业务经办、深入企业稽核审计、实施扩面征缴专项行动过程中,同步开展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宣传工作,从而进一步扩大企业对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工作的知晓率,营造良好的工作开展氛围。
三、突出经办服务,确保公平公正。一是开展业务培训。对业务大厅负责经办失业保险的工作人员进行稳岗补贴政策学习培训和业务经办培训,切实提高政策解读能力和业务操作能力。二是实施专人经办。设置固定经办窗口和专职经办人员,一条龙、一站式为企业提供指导、申请和审核服务,着力提高经办效率。三是严格经办程序。联合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实施阳光化操作和审档程序透明公开,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上年度企业缴费情况、裁员情况、财务运行情况等核心要素加大审核力度,做到初审数据准确、材料完善。联合人社局对经联合复查确认合格的企业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企业,会同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审定批复后,按规定和程序拨付稳岗补贴资金,确保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四、注重跟踪管理,规范资金使用。积极配合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加强对稳岗补贴资金跟踪管理,及时了解稳岗补贴使用情况,确保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职工生活补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两项支出不低于稳岗补贴额度的90%,切实发挥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重要作用。
(珲春市社保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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