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吉林省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积极稳妥地落实好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政策,使更多的退役士兵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优待,通化市社会保险局积极配合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开展相关工作,利用国庆假期,于10月4日-5日对在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登记的人员进行了参保缴费情况核实,预估补费金额,并将查询结果及时进行了反馈,做好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基础数据工作。
(通化市社会保险局 潘阳)
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85856911
省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85821816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85821870
省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81167821
省直工伤保险:81167823
失业保险: 85821827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8582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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