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参保人员:
随着年底的临近2020年的社保缴费也即将截止,为了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温馨提示大家要尽快缴纳2020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按照人社部发〔2020〕49号文件要求,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因疫情原因缴纳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无须办理缓缴手续,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只能在2021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
此外,2020年1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进行征收社会保险费,经双辽市税务局与双辽市社保局协商决定本年缴费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25日,想缴费的广大参保人员,望能尽早缴费。
国家税务总局双辽市税务局
双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0年12月15日
省区市政府
省区市人社部门
市县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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