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1-12-09 来源:

全市参保人员:

随着年底的临近2021年的社保缴费也即将截止,为了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温馨提示大家要尽快缴纳2021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自2018年起社保缴费不再允许跨年补缴;因个人原因自行中断的缴费年限,不能以事后追补缴的方式进行补缴。因此,部分尚未缴纳2021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请尽快持身份证至双辽市内的农村信用社任一网点或通过网上进行缴费。

尚未缴纳2020年度养老保险费的续保缴费人员,可于2021年12月25日前补缴2020年度的保费。

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是影响和决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的重要因素之一。中断缴费不仅会影响个人账户储存额,也会因累计缴费年限缩短,造成养老金水平降低,甚至导致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却达不到核定待遇的条件。

因此为保障个人权益,请想缴纳社保费的参保人员于2021年12月25日前进行缴纳,避免因未及时缴纳养老保险费对您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对于只缴纳2021年度保费的个体人员足不出户即可核定缴纳社保费。

第一步:缴费人员可在支付宝上先完成缴费核定,点击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社保核单→选择想要缴费的档次0.6-3.0(60%-300%)→选择要缴费的起止日期→完成。

第二步:在使用支付宝缴纳或微信小程序中的“吉林税务社保缴费”缴纳。

 

社保咨询电话:0434-7205804

税务咨询电话:0434-5093049

 

 

 

国家税务总局双辽市税务局

双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1年12月10日   

(责任编辑:双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_郝佳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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