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保障所有参保人员利益,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对我市企业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领取待遇人员,截止2023年6月6日,已超过一个认证周期(大于12个月)未进行领取待遇资格认证的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3年6月8日-6月14日),请于6月14日前完成认证,逾期我局将暂停发放待遇,待其完成待遇认证后的次月恢复并补发待遇。
双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3年6月8日
省区市政府
省区市人社部门
市县信息
吉林掌上社保APP扫码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