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领取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待遇人员: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取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等相关规定,为提高社保基金安全,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杜绝社会保险待遇虚报冒领等社保基金流失现象发生,我们诚挚地告知您领取待遇资格认证有关事项:
(一)按月领取机关事业、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二)按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
(三)领取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包括按月领取伤残津贴,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供养抚恤金、生活护理费)人员。
领取待遇资格一个认证周期为12个月,一个认证周期内应至少完成一次认证。
可通过吉林省社会保险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吉林掌上社保APP,电子社保卡,中国领事APP等多种方式认证。
(一)吉林省社会保险(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
打开微信(支付宝)→搜索“吉林省社会保险”小程序→点击【去认证】→输入姓名、证件号码→点击【提交认证】,按系统提示完成认证。点击【认证记录查询】可以查询认证结果和认证时间。
(二)吉林掌上社保APP (仅限安卓手机使用)
应用商店搜索安装“吉林掌上社保”APP→安装完成后打开“吉林掌上社保” →点击【去认证】→输入姓名、证件号码→点击【提交认证】,按提示完成认证。
(三)电子社保卡(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下载APP)
打开“电子社保卡 ”→登录电子社保卡后→进入【首页】→点击【社保待遇资格认证】→点击【开始认证】,按提示完成认证。
(四)中国领事(微信小程序或下载APP)
打开“中国领事”→点击登录→进入【首页】→点击【养老金资格】,按提示完成认证(仅适用于境外居住的退休人员)。
(五)其他方式
如果您使用智能手机存在困难,您可前往社保局经办服务大厅、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或拨打服务热线,由工作人员协助您完成领取待遇资格认证。若因特殊情况无法通过智能手机进行认证,可由本人或家属携带身份证到社保局窗口办理特殊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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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超过12个月未完成领取待遇资格认证的享待人员,将暂停发放待遇。
请广大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不要轻信社会谣传,不信谣、不传谣!12个月一个认证周期内认证一次,即可正常享待。同时,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对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咨询服务热线:
0434-7205804
0434-7205806
初审人:陈英达
复审人:宋佳音
终审人:高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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