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发布时间:2024-06-25 来源:

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是什么?

年满 16 周岁(全日制在校学生、参加其他养老保险、享受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除外)、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后缴纳保费的区间是多少?

个人年缴费标准:200 元、300 元、400 元、500 元、600 元、700 元、800 元、900 元、1000 元、1500 元、2000 元。

府补贴标准:200 元补贴 40 元、300 元补贴 50 元、400 元补贴 60 元、500 元补贴 70 元、600元补贴80元、700元补贴 90元、800元补贴100元、900元补贴 110元、1000元补贴120元、1500元补贴 145 元、2000 元补贴 170 元。

问:足额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未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到龄人员如何领取待遇?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60周岁的当月,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需到乡镇街社保服务站进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待遇申领审核通过后,社保局按月足额支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如何计算?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截止到 2024  6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123 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目前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及其他来源的补助、资助全部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规定计息)。

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人员是否能够领取丧葬补助金?

已经领取待遇人员在2024年1月1日后死亡的,根据文件要求,2024年丧葬补助金按每人500元计发。办理注销同时结算个人账户余额。如尚未领取待遇人员死亡的只结算个人账户余额,不能领取丧葬补助金。

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享待人员也需要定期进行待遇认证吗?

根据文件要求,享待人员需要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要求两次间隔不超过12个月。对超过一个认证周期(12个月)仍没进行待遇认证的退休人员,我局会按照要求,暂停发放待遇,认证后的次月恢复并补发待遇。

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吉林省社会保险”微信小程序,或者点击“发现—小程序”,搜索“吉林省社会保险”小程序,出现“吉林社保”首页界面,点击“资格认证”输入需要认证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点击“认证”即可。

(责任编辑:双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_郝佳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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