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调整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一览表
发布时间:2020-07-14 来源:

 

 

备注:1.依据文件:《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20] 45号)。

       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计算。

       附:按工龄调整养老待遇计算对照表(15-45年) 

 

 

2.70周岁至74周岁为1945年1月1日至1949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75周岁至79周岁为1940年1月1日至194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80周岁以上为1939年12月31日前出生。

3.工伤退休人员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数额不足72.5元的,按72.5元执行。

4.机关事业单位改革(2014年10月1日)后新退休人员,若目前领取临时核定待遇,暂按目前临时核定待遇为基数确定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标准,待按改革后的办法重新核定基本养老金后,已领取的待遇多退少补。

5.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的基本养老金按前述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办法和标准进行调整。其中,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待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重新计算待遇调整标准。

6.调整时间: 2020年1月起。调整范围: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含退职)人员。

 

舒兰市社保局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四日

(责任编辑:舒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_王泽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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