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个人缴费核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07 来源:

广大参保人员:

  我局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开展2021年度个人缴费核定工作,现就2021年度舒兰市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核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上半年缴纳核定标准

核定方式

  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多种方式核定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

  (一)线上办理

  (1)微信公众号办理。微信搜索舒兰市社会保险,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绑定身份后,点击“我要办理”——“自助核单”,选择缴费截止时间和缴费档次,完成缴费核定。

  (2)支付宝办理。打开支付宝,通过“市民中心”——“社保”——“社保核单”功能,选择缴费截止时间和缴费档次,完成缴费核定。

  (3)掌上社保APP办理。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吉林掌上社保APP,点击“自助核单”,选择缴费截止时间和缴费档次,完成缴费核定。

  (二)线下办理

  (1)缴费人员可到本市建设银行申请办理缴费核定。

  (2)如遇特殊情况须到市民服务中心社保业务经办窗口个人业务窗口办理缴费核定。

温馨提示

  完成缴费核定后,即可通过税务部门缴费渠道进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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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舒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_王泽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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