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09 来源:

     根据吉人社办字〔2018〕47号文件通知,经省政府同意,各市区分别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我市由960元/月调整到1110元/月。

    新标准执行期从2018年7月1日起至下一个调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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