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退休人员养老金预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8 来源:

全市参保单位及灵活就业参保缴费人员:

  为更好的服务参保群众,确保全市新增退休人员能够在第一时间享受养老待遇,维护全市社会稳定,针对计算养老金所使用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参数公布前,新增退休人员不能及时核定养老金的情况,我局拟通过养老金预核定的办法,预发2021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的养老金,暂用上上年度使用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参数预核定养老金。待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参数公布后,统一对预核定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进行养老金重新核定并补发养老金。

  请各参保单位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参保缴费人员在退休当月及时申请办理养老金预核定业务。

     

     

                             四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1518

(责任编辑:四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_朱文墨)

地址:四平市铁西区南迎宾街2001号

网站标识码:2200000024 邮编:136000

版权所有: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吉ICP备05005982号

吉公安网安备22000002000003号

吉林掌上社保APP扫码下载

苹果商店
安卓本地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