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核定与支付
发布时间:2018-08-29 来源:

一、事项名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核定与支付

二、所需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参保人员于达到领取待遇年龄上月13日前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到乡镇(街道)事务所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四、常见问题解答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核定的申请条件:1.户籍地为待遇领取地;2.年满60周岁;3.按规定足额缴纳保费;4.完成领取待遇资格核对(即资格认证)。

参保缴费人员须同时满足四项申请条件,才可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居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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