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失业人员丧葬费补助金和抚恤金申请
二、所需材料:
1、有明确死亡时间的死亡证明材料:包括医院、民政或公安等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
其中因参保人员在家中死亡并进行土葬,存在无法出具以上证明材料的,可以由村书记或社区主任、村委会成员或社区委员、继承人(包括参保人员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人)三个以上知情人签字确认并加盖村(居)委员会公章的死亡证明材料(必须注明死亡时间),同时签字三人要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及工作单位地址或住址)
2、证明法定继承人的相关材料
3、法定继承人有效身份证件
4、享受待遇人员或法定继承人吉林银行卡(信用卡除外)
5、国家规定的其他证件、资料
三、办理流程:
1、本人携带齐全所需材料,到四平市社保局1楼1-5号窗口、10-14号窗口办理。
四、常见问题解答:
1、办理时间:每月16日至24日因发放无法办理此业务,其余工作日皆可办理。
2、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省区市政府
省区市人社部门
市县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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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标识码:2200000024 邮编:13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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