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实施阶段性社会保险助企纾困政策的通知》要求,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此项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今年,稳岗返还采取“免申即享”经办模式,企业全程“免申报、零材料、零跑腿”,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将资金直接返还至税务部门提供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精准发放。
下一步,市社保局将加大参保企业数据筛查力度,尽早发放其余符合条件参保单位稳岗返还资金,最大限度的让参保企业及时享受助企纾困政策,充分释放政策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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