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多措并举稳定岗位,确保就业形势稳定,市社会保险局坚持把“稳就业、保就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通过“免申即享”经办模式快速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为企业送去真金白银。首批稳岗返还资金2181万元已于7月27日发放至企业账户,惠及企业1029户,6.74万人。
按照《吉林省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若干措施》要求,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该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今年,稳岗返还继续采取“免申即享”经办模式,企业全程“免申报、零材料、零跑腿”,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将资金直接返还至税务部门提供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精准发放。
下一步,市社保局将继续加快数据信息共享比对和数据核实,尽早将符合条件参保单位稳岗返还资金全部发放到位,最大限度让参保企业享受政策红利。
省区市政府
省区市人社部门
市县信息
吉林掌上社保APP扫码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