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编办《关于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批复》(吉委编事字〔2019〕45号),省社保局、省医保局《关于做好工伤保险经办业务交接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吉社保〔2019〕63号)及松原市编办《关于同意工伤保险经办服务职能划转的函》(松委编办发〔2019〕15号),我市工伤保险经办管理职能由医保局划转至社保局。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年6月15日8:30起,市、区医保部门停办工伤保险参保缴费、待遇支付、费用结算等全部业务。
二、原医保工伤账户已注销,请企业不要向原工伤保险账户缴费,机关事业单位不要在客户端进行申报或缴费操作,避免数据在途。恢复缴费时间及账户信息另行通知。
三、2020年6月15日8:30起,工伤保险经办管理职能由市医保局正式向市社保局移交。
四、移交期间各项工伤保险业务由市社保局登记、收件、受理,待移交工作全部结束后,第一时间补办相关业务,保障参保对象权益。
五、市社保局业务办理地点:松原市宁江区松原大路2790号,市社保局二楼经办窗口,咨询电话:0438-5076053。
感谢各参保单位的理解与配合。
松原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0年6月15日
省区市政府
省区市人社部门
市县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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