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需每年进行一次待遇领取资格核对的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通知辖区内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于2020年7月30前本人带身份证到以下地点进行认证:
(一)江南:
1、松原市社保局一楼经办大厅14号窗口 (金保大厦) 咨询电话:5076034
2、松原市政务服务之家(中东)社保局窗口 咨询电话:2089062
(二)江北:
1、宁江区政务大厅(翰林院旁边) 咨询电话:6833988
二、扫描二维码下载手机“掌上社保”APP进行认证。
三、逾期不进行资格认证的享受待遇人员,社保局将从2020年8月份开始对其进行待遇暂停发放处理,待其认证后恢复并补发待遇。
省区市政府
省区市人社部门
市县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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