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15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松原市社会保险局认真落实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报告全文由基本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和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改进措施等几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松原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xxgk.jlsy.gov.cn/sgdw/shbx_9236/ndbg/)和市档案馆、市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场所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松原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松原市松原大路2790号,邮编:138000,联系电话:0438-5076028传真:0438-2136672,电子邮箱:songyuansb_jlsi@163.com)。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1.领导体制。松原市社会保险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为常设机构,由市局王成武局长任组长,市局班子成员、副调研员为副组长,市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和各县社保局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机关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等工作。各县局相应领导小组接受市局领导小组的工作指导。

2.工作机制。一是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范围,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有组织、有计划、有目标地进行。二是信息公开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层层抓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工作。局机关办公室主动牵头,其他成员科室密切配合。各业务科室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各项业务资料,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统一发布,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的信息工作相结合,确保工作有专门工作人员承办,责任到人,层层落实。三是建立联络员制度,指定专人具体承办信息采集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扎实、有效的开展。 在全市社保系统形成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截至 2017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答复等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3.人员配置。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主任由副局长张博翔兼任,副主任由局机关办公室主任张洪鹏担任,信息公开办公室成员由综合业务科、信访办公室、信息管理科、企业职工科、城乡居保科、人事教育科、基金管理科、档案管理中心、宁江区分局负责人员组成。其中,局机关办公室主任专职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办公室其他组成人员具体兼职负责和从事该项工作。

(二)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取得实效,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实施细则和《2017年松原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要求,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编制了松原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主要涉及社会保险局主要业务职能、业务范围、工作职责及相关政策法规等。并通过多种途径公开,以供公众查询,努力做到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

1.年初就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项研究部署,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成员科室密切配合抓落实。为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承办能力,专门将社保系统的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培训内容,纳入全年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市县两级社保负责这项工作的专(兼)人员共同学习、交流,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实行政务信息公开同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政行风建设结合起来,统一思想,提高了认识,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进一步明确了解,同时确保与新时期社保工作形势紧密结合。

2.上年度,根据省局统一部署,完成了综合柜员制改革和新版一体化信息系统上线并全面稳定运行。在管理服务上,一是充分发挥“柜员制”经办模式的优势,提供好“一站式”服务。实行即来即办,一次告知、二次办结、三次登门服务;二是依托新系统“社银一体化”功能,大力推行“网上经办”,实现“数据网上走、钱在银行流”,缩短业务办理时间,降低经办成本,提高服务效率。

3.搞好政务公开,推行阳光政务。坚持以公开为原则,将工作职责、内容、办事依据、条件、程序、结果等向服务对象公开,保证经办服务工作公开、公正、透明;规范审核事项,简化业务程序,减少经办环节,缩短办事时限,极力创造良好的经办服务软环境。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一是结合社保工作实际,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做到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范围、程序及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积极主动地将本年度能够公开的信息都予以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服务对象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

二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不断丰富和完善群众获取信息的渠道和载体。如:在业务大厅设立了政务公开信息栏,及时发布、更新和公开信息;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公开信息的收集、编辑、归档等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向外发布,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录制政府网站专题访谈节目、利用报纸、电视等媒体对相关政策规定进行了主动公开。2017年重点对开展社会保险“三个专项行动”、规范用人单位参保缴费、城乡居民参加城职保等参保政策进行了及时公开并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移动短信等方式广泛发布。

三是加强窗口标准化建设。市局通过开展“社会保险标准落实年活动”进一步实施了经办管理“三统、三规、两创建”,实现了经办管理和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同时,强化了江南、江北两个经办场所的服务功能,经办触角延伸到社区。大厅设置了窗口服务监督系统,实行大厅局长带班、科长轮流值班制度,将经办审核签批全过程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业务经办更加透明。

四是随时解答群众的政策和业务咨询。由咨询服务科设专人负责咨询服务热线解答;设立了信访接待室、涉保案件举报受理室,安排专人负责信访及案件举报工作,及时妥善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大厅设置了政策宣传栏,提供社保政策类书刊供群众阅读。

五是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在大厅设立触摸屏,供群众随时查询社保信息。大厅配置了大屏幕,将群众关心的社保事项在屏幕上滚动播放。

(四)积极做好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

结合省局有关规定,坚持以《松原市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明确政务公开内容和形式,完善监督机制,由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做好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同时,进一步严格执行《内部经办环节监控制度》,落实《社会保险经办风险防控实施办法》,做好105个经办风险点的廉政风险防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市社会保险局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发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多种形式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条。其中网上公开信息22条。目前,从2013年到2017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看,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数在逐年递增。

 

(二)公开的内容。

我们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类别主要包括部门职责、办事指南、政策解读、经办依据、办事服务(程序、时限)、工作动态、统计信息、业务管理等类别。

从业务角度划分:政策法规类信息12条,规划计划类信息4条,工作动态等业务管理类信息4条,其它信息12条。

从与群众密切相关角度划分,涉及规范性文件3条,涉及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信息13条,涉及与公众密切相关重大事项,即社会保障范畴的信息5条,其它信息11条。

(三)公开的形式。

公开形式包括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经办窗口现场公告栏、大屏幕、触摸查询屏、电话热线、公告、社会保障信息刊物、政策宣传手册、信访渠道等。

概括起来,网上公开22条,公共查阅点7条,政府公报3条。

 

 

(四)公开的及时性。

百分之百做到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15个工作日。

百分之百做到文件信息从生成到向公共查阅点报送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我局没有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不存在按规定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7年度,我局没有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收费情况。

六、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创新政务公开的形式和渠道。通过进一步宣传贯彻《社会保险法》,继续创新公开形式,充分运用多种载体加大社会保险政务公开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内外并举的监督制约工作机制。二是加强培训教育。对窗口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增强服务意识、提升经办服务能力,维护社会保险良好形象。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完善信息公开服务。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及时梳理和更新本部门政府信息内容,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完善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完善监督检查考核机制,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四是不断加强和完善薄弱环节的建设,围绕热点、结合重点,积极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深度发展。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合理分类,通过有效形式发布相关信息,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的时效性和专业性。进一步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2017年,社保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我们将再接再厉,以坚强的信心,在圆满完成全年任务的基础上,2018年再创佳绩,为推进幸福松原建设贡献力量,努力营造“清廉、敬业、和谐、务实、创新、学习”的良好风气。

(责任编辑:Administr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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