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和《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有关要求,为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防范欺诈冒领社会保险待遇行为,我们诚挚地告知您领取待遇资格认证有关事项:
一、认证人员范围
(一)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
(二)按月领取失业金人员
(三)领取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包括按月领取伤残津贴,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供养抚恤金、生活护理费)人员。
二、认证周期
领取待遇资格认证的一个周期最长为12个月,周期内至少应完成一次认证,全年可申办。
三、认证方式
可通过微信小程序、中国领事APP等方式认证。
四、认证流程
(一)吉林省社会保险(微信小程序)
打开微信→搜索“吉林省社会保险”小程序→点击【去认证】→输入姓名、证件号码→点击【提交认证】,按系统提示完成认证。点击【认证记录查询】可以查询认证结果和认证时间。
(二)中国领事(微信小程序或下载APP)
打开“中国领事”→点击登录→进入【首页】→点击【养老金资格】,按提示完成认证(仅适用于境外居住人员)。
如果您使用智能手机存在困难,您可就近前往居住地所在的社保经办服务大厅(市政务服务大厅、市社保局经办服务大厅和各区社保分局经办服务窗口)或拨打服务热线,由工作人员协助您完成领取待遇资格认证。若您行动不便,可联系您所在地社保分局的工作人员进行入户认证服务。
五、注意事项
(一)超过12个月未完成领取待遇资格认证的享待人员,将暂停发放待遇。
(二)因完成领取待遇资格认证而被暂停发放待遇的享待人员,认证通过后,社保局将补发暂停期间的待遇。
请广大退休及享待人员理解和支持,按时完成认证,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对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咨询服务热线:
通化市社保局:0435-3653691、0435-3650359
通化市社保局东昌分局:0435-3651078
通化市社保局二道江分局:0435-3713344
通化市社保局开发区分局:0435-3651308
通化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5年1月3日
拟稿:杨军
初审:张琦
复审:高悦、仲崇菲
终审:李树源
吉林省通化市新站路263号
网站标识码:2200000024 邮编:134001
版权所有: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举报受理电话:0435-3658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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