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2024年1月1日起,领取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死亡的,其遗属可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申请人原则上应在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死亡之日起3个月内,到其开始领取待遇时户籍所在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注销手续,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发放。同时符合领取其他社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申领人员只能选择领取其中一项。
问: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的手续有哪些?
答:1.申领人身份证原件;
2.证明人员死亡的相关材料(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等;
3.死亡人员社会保障卡(银行卡);无法提供的,提供法定继承人的银行卡和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标准是多少?
答: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标准,2024年按丧葬补助金每人500元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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