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通化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全面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社会保险“服务流程标准化”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3 来源:

各科(室)、中心、分局:

  为全方位推进“放管服“改革,实现群众和单位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目标。根据《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印发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社会保险“服务流程标准化”专项行动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吉社保〔2018〕21号)精神,根据我局工作实际,制定《通化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全面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社会保险“服务流程标准化”推进工作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通化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8年5月23日

通化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全面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社会保险

“服务流程标准化”推进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发〔2018〕6号)要求,切实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全方位推进“放管服”改革。按照群众和单位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目标,全面梳理公布群众和单位到我局办事“最多跑一次”的事项清单,成熟一批、公布一批,以切实增强参保群众和单位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衡量标准。按照社保系统“五统一”要求,即统一经办服务事项、统一经办规程、统一公共服务平台、统一业务经办信息系统、统一实行综合柜员制,达到规范高效的“大经办”、方便快捷的“大服务”、智能精准的“大管理”改革目标。2018年4月底前通化市社保局“最多跑一次”事项达到60%以上; 5月底前“最多跑一次”事项达到80%以上;6月底前 “最多跑一次”事项达到100%。切实降低参保群众和单位办事成本,提高服务效率,在“最多跑一次”改革中取得实质性突破。

  二、工作内容

  (一)梳理公共服务事项

  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要求,以“最多跑一次”为标准,全面梳理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公布参保群众和单位到社保局办理各项业务的事项清单。

   (二)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进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将基金科、内控科室人员下沉到业务经办大厅,科长和副局长签字由事前改为事后内部补签,变群众来回跑为科室集中协同办,实现办事群众“社保楼内零跑动”。同时,部分事项实行“容缺”办理。

  (三)经办服务事项下移“容缺办理”

  建立三区分局与市局“交换站”,针对需要审批签字的业务实行“先经办、后补签”。

  (四)利用网络平台推动“最多跑一次”

  利用《通化日报》、社保门户网站、“通化通”、“通化发布”微信公众号,将“最多跑一次”服务事项清单、申办流程、所需材料、服务渠道等进行宣传;突破参保缴费群众地域限制,加快推进网上缴费系统的建设;拓宽信息服务方式,建立参保企业微信群和QQ群;梳理网上经办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平台实时服务。

  (五)增设服务平台,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增设待遇领取资格认证银行窗口,使群众就地就近就能认证,解决行动不便和不在本地居住退休人员认证难题。

  (六)对标台州,实行“妈妈式”服务模式

  建立“联络员”制度,实行“一对一”全程代办社保服务;开通电话服务渠道,实现实体平台即时服务。争取省局支持,借鉴威海经验,尽快实现网上认证、网上经办、网上缴费和网上证明。

  (七)加强门户网站建设

  利用网络平台,进一步强化宣传咨询工作。及时更新公布公共服务事项,实时发布政策和文件解读,增设“最多跑一次”改革专栏,更新“最多跑一次”改革方面的相关内容,完善网上咨询回复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服务作用。

  (八)制定监督考核办法

  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各科(室)、中心、分局“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实情况,既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又查认识、查责任、查落实,并将结果纳入年底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对改革开展不力的科室及责任人严格执行考核机制。

  三、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省局及市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决策部署,研究决定“最多跑一次”改革重要事项。

  组  长:徐德富

  副组长:王贵宝、刁  海、张相国、安  林

  成  员:各科(室)、中心、分局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改革任务推进组, 组长由刁海副局长兼任,副组长由徐春日、张开鹏同志兼任。

  (二)责任分工

  1.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科、三区分局(责任人:张开鹏、王俊梅、赵 健、刘 欣)

  (1)按照改革工作要求,以“零上门”和“最多跑一次”、“跑多次”分类梳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业务规程,明确各项业务名称、法律依据、经办条件、办事材料、审核程序、办事渠道、办结时限等,统一经办流程和经办规则,公开网上经办管理事项和经办管理服务流程。2018年5月底完成。

  (2)按照“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要求,以综合柜员制为目标,依据《社会保险服务总则》、《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总则》,使参保群众和单位真正享受社会保险标准化服务。2018年5月底完成。

  (3)配合做好信息系统整合优化过程中的需求提出、确认和试点运行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和运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持续优化调整办理流程、规则和手续等内容。2018年6月底完成。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科(责任人:徐 东)

  (1)按照改革工作要求,以“零上门”和“最多跑一次”、“跑多次”分类梳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规程,明确各项业务名称、法律依据、经办条件、办事材料、审核程序、办事渠道、办结时限等,统一经办流程和经办规则,公开网上经办管理事项和经办管理服务流程。2018年5月底完成。

  (2)配合做好信息系统整合优化过程中的需求提出、确认和试点运行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和运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持续优化调整办理流程、规则和手续等内容。2018年5月底完成。

   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责任人:苗树睿)

  (1)按照改革工作要求,以“零上门”和“最多跑一次”、“跑多次”分类梳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规程,明确各项业务名称、法律依据、经办条件、办事材料、审核程序、办事渠道、办结时限等,统一经办流程和经办规则,公开网上经办管理事项和经办管理服务流程。2018年5月底完成。

  (2)配合做好信息系统整合优化过程中的需求提出、确认和试点运行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和运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持续优化调整办理流程、规则和手续等内容。2018年5月底完成。

  4.社会化服务科(责任人:杜 蔚)

  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以减少上门认证为目标,做到减少退休人员上门办理认证业务比例,实现一次办结认证业务。2018年5月底完成。

  5.内控审计科(责任人:温力学)

  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后的业务经办流程,综合考虑审计和内控需要同步调整的内容,合理调整优化审计内控,做到“最多跑一次”改革后的业务经办方式方法可控、安全、高效。2018年6月底完成。

  6.稽核科(责任人:王明杰)

  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结合现有购买稽核服务实际情况,制定缴费基数稽核的具体流程,做到基数稽核与业务经办有机结合,实现业务稽核一体化。2018年6月底完成。

  7.基金财务科(责任人:曲芷萱)

  (1)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全面梳理涉及参保群众和参保单位缴费查询核对、转移收入到账和转移支出拨付查询以及单位缴费发票传递等相关业务流程。2018年5月底完成。

  (2)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探索“快递送达”办理模式在社保财务方面的应用,协调财政部门研究电子发票的应用,解决面向参保对象征缴服务的“最后一公里”问题。2018年5月底完成。

  8.档案中心(责任人:程 歌)

  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做到退休人员档案和业务档案接收、查询,实现一次性办结。2018年5月底完成。

  9.办公室(责任人:侯 哲)

  加强市局网站内容建设,沟通协调各个部门更新对外公布内容,更新政策,公布公共服务事项,增设“最多跑一次”改革板块。2018年5月底完成。

  10.综合业务科(责任人:徐春日)

  (1)通过“两台一报”、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将“最多跑一次”公共服务事项、申办流程、所需材料及进展成果进行广泛宣传,让参保群众和单位了解社保政策和“零上门”、“最多跑一次”事项信息等内容。2018年6月底完成。

  (2)做好向省局、市委、市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材料报送工作和制定“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2018年5月底前完成。

  11.人事教育科、纪检监察室(责任人:王炳勤、郭 琨)

  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工作方案,进一步优化岗位职责,依据《“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考核办法》,严格落实绩效考核。在“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中,对考核结果不称职的,要严格执行考核机制。2018年年底前完成。

(责任编辑:Administr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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