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申领稳岗返还:
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生产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
2.截至上年末已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且不欠缴失业保险费;
3.上年度未出现净减员(忽略死亡、退休)或净减员率(忽略死亡、退休)不高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
二、网上申领
1.登录“吉林省社会保险网上经办系统”,系统网址:http://wssb.jlsi.jl.gov.cn:8001;
2.选择“企业用户”,通过Ukey或e章通(手机盾)直接进行登录;
3.登录成功后,进入左边栏“申报管理”模块下的“稳岗补贴申请”界面,点击“稳岗补贴申请添加”,进入申请界面,录入申请企业相关信息,保存提交申请。(企业应认真核对开户户名、开户行名称及银行账号,需严格按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存款账户信息的内容填写。)
4.点击“稳岗补贴申请列表”,获取申请列表,点击“附件”,上传相关材料,“上传”后,点击“上报”。申请成功后,点击“同步审批结果”,即可查看网上申请是否审核通过,并可对“审批未通过”的申请进行修改或删除。
三、现场申领
符合申领条件的企业到参保地社会保险局申请,省直行业单位按照失业保险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地社会保险局申请。企业无需提供花名册、工资表、解除关系等证明材料,社会保险局通过内部信息比对进行审核。
企业稳岗返还审核通过的,需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