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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业务办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2-04 来源:

全市参保单位、参保个人: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I级应急响应及省人社厅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尽可能阻断疫情传播,我局将全面实行社会保险业务“不见面”经办服务,现将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业务有关办理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上办理

  参保单位和个人可采用掌上服务及电话、QQ群、微信群等线上渠道咨询办理社会保险业务。

  (一)掌上社保APP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可扫描二维码下载“吉林掌上社保”APP,通过“吉林掌上社保”APP进行个人选档缴费、按征集单缴费、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个人缓缴申请、个人参保证明打印、参保信息查询、缴费信息查询、待遇信息查询、发放信息查询等。

            

  (二)支付宝。可通过支付宝的“城市服务”功能进行社保查询和社保缴费。

  (三)电话及微信、QQ群办理。可通过统一的咨询服务电话及相关科室电话、微信、QQ群进行业务咨询和沟通办理。

  统一咨询服务电话:0433-8512333

  二、延缓办理

  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可延缓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对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度缴纳社会保险费放宽时限要求,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逾期办理缴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对城乡居民参保、补缴申请放宽时限要求;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临柜业务可暂缓办理;企事业单位缴费对账事项延缓办理,如遇特殊急需情况,可采取电话和网上联系方式进行对账,尽量“不见面”办理,如有特殊急需社会保险单位缴费收据的,可与社会保险局联系采取邮寄方式寄至缴费单位,缴费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查收,除特殊情况外,经办大厅暂停对外提供打印社会保险缴费收据;延缓的业务补办手续须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

  三、预约办理

  参保人员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如确需到社保经办大厅办理紧急特殊事项的,可通过电话、QQ群、微信群实名预约。图们市社会保险局在疫情防控期间将全方位提供高效、畅通、贴心的服务。如需现场办理业务,请您自觉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和体温测量等疫情防护工作。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广大参保单位、参保人员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图们市社会保险局全体工作人员愿与您携手共渡难关,齐心协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特此公告。

(责任编辑:图们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_宋武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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