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政策之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发布日期:2021-09-09
来源:

                            

一、基本养老保险代缴对象

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服兵役、服刑人员),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我县户籍的脱贫人口可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享受政府代缴政策。

 

 

二、基本养老保险代缴标准

每人每年由政府代缴100元城乡居保费。

 

 

三、基本养老保险代缴流程

1、符合参保条件的脱贫人口需携带户口簿、二代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综合服务中心办理新参保登记。

2、各乡镇综合服务中心进行脱贫人口身份核实及录入。

3、各乡镇综合服务中心核准代缴人员名单,社保局向县财政局提交基本养老保险代缴资金请款申请。县财政局拨付财政代缴资金至社保局后,社保局完成账户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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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1年9月9日

(责任编辑:通榆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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