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传
发布日期:2017-10-12
来源: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传

 

一、参保范围

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我县户籍的城乡居民,可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二、参保方式

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可根据本人意愿选择缴费档次,将缴费存入本人城乡居保缴费账户中。参保时携带户口簿、二代身份证、本人城乡居保缴费银行卡、缴费存款凭条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所(或户籍所在社区)办理参保登记。

参保后每年可根据本人意愿选择缴费档次,并将缴费存入本人城乡居保缴费账户中。社保局每月按时进行批量代扣。

缴费档次发生变更的,应向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所(或户籍所在社区)进行变更申请。

三、缴费标准

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

政府对缴纳当年城乡居保缴费的参保人给予补贴。缴费100元补贴30元、缴费200元补贴40元、缴费300元补贴50元、缴费400元补贴60元、缴费500元补贴70元、缴费600元补贴80元、缴费700元补贴90元、缴费800元补贴100元、缴费900元补贴110元、缴费1000元补贴120元、缴费1500元补贴145元、缴费2000元补贴170元。个人缴费及政府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对于没有按规定逐年缴费的,补缴中断年度的缴费部分不享受相应的缴费补贴。

五、大龄人员缴费方式

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规定逐年缴费,并可补缴至满15年;

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六、待遇领取条件

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七、待遇核算方法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基础养老金计发标准目前为每人每月80元,对累计缴费满15年的,每多缴1年,基础养老金每月加发5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八、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申报流程

待遇领取人员自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保险待遇。死亡人员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需于待遇领取人员死亡20日内携死亡人员居民身份证、死亡证明或死亡注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在同一户口本的直系亲属提供户口本即可)、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居民身份证至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所(或户籍所在社区)办理注销登记,对死亡人员进行养老保险关系注销。

九、违法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退回

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因未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而多发放的养老保险待遇属于冒领的城乡居保养老金。冒领的养老金应按照规定予以追回,拒不返还的,社保局依法移交同级人社局基金监管部门启动行政执法程序处理,人社局对拒不接受处理的冒领人,依法移送公安部门。

一、缴费与领取待遇参照表

单位:元/

 

个人缴费

政府补贴

预测缴费15年,每年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

目前每年领取基础养老金

合计

100

30

168

960

1128

200

40

311

960

1271

300

50

453

960

1413

400

60

596

960

1556

500

70

738

960

1698

600

80

881

960

1841

700

90

1023

960

1983

800

100

1165

960

2125

900

110

1308

960

2268

1000

120

1450

960

2410

1500

145

2130

960

3090

2000

170

2810

960

3770

 

注:1、按个人缴费15年计算,每年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标准为:(个人缴费+政府补贴)×15年÷139×12月;此表中个人账户养老金未计息。

    2、基础养老金计发标准目前为每人每月80元;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和我省经济发展及物价变动等情况,将适时调整。

二、长缴多得参照表

 

缴满15年,多缴费的年数

每年多领取养老金情况(元)

缴满15年,多缴费的年数

每年多领取养老金情况(元)

多缴1年

60

多缴16年

960

多缴2年

120

多缴17年

1020

多缴3年

180

多缴18年

1080

多缴4年

240

多缴19年

1140

多缴5年

300

多缴20年

1200

多缴6年

360

多缴21年

1260

多缴7年

420

多缴22年

1320

多缴8年

480

多缴23年

1380

多缴9年

540

多缴24年

1440

多缴10年

600

多缴25年

1500

多缴11年

660

多缴26年

1560

多缴12年

720

多缴27年

1620

多缴13年

780

多缴28年

1680

多缴14年

840

多缴29年

1740

多缴15年

900

 

 

 城乡居保咨询电话:0436-4295001                            

 

(责任编辑:通榆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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