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榆县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又涨了!
按照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吉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吉人社联【2021】18号)文件要求,通榆县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从103元提高至108元,从2020年7月1日起实施。
2021年3月,通榆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已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及补发,请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查收。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费,政府对按时完成当年缴费的参保人给予缴费补贴,缴费档次越高,补贴标准越高,请广大参保群众及时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以便更好的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为您带来的养老保障,老有所养,安度晚年。
通榆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