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在全省开展社会保险入户问卷调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4-07 00:00:00 来源:

吉社保函[2008]24号

各市(州)、县(市)社会保险局,长白山管委会社保局筹备组:

  为加大民生工作力度,扩大社会保险参保覆盖面,让更多的人分享社会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省局决定用两年左右时间在全省开展社会保险入户问卷调查工作,全面掌握全省的参保资源及离退休人员的服务需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以社区住户为单位,对家庭成员中年满18周岁以上的劳动者进行调查,重点是符合参保条件的未参保人群,同时调查家庭中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方面的主要需求。

  二、调查方法

  以社区为单位,依托社保协理员,采取逐户走访的方式,对社区中每户家庭成员的参保情况进行调查。各地的调查工作要与政策宣传、扩面征缴、指纹验证相结合。

  三、工作要求

  1、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由分管局长负责的领导小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配备精干力量,采取激励等有效措施,全面调动社保协理员的积极性,做到晚上入户调查,白天信息录入保证入户率与入户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

  2、为保证入户调查员解答政策的准确性,各地要做好社保协理员的政策培训工作,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同时注意做好宣传工作,宣传入户调查工作的意义和对城镇居民的益处,尽可能打消人们的抵触情绪,提高人们配合调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为保证入户调查工作的严肃性,提高城镇居民的认知程度和信任度,入户调查员要统一挂牌,有条件的地区要统一着装。入户调查员要本着人性化的原则,采取便民措施,耐心询问,拉近心理距离,提高信息采集率。

  4、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省局将加强检查指导,建立调度制度,下发相关程序。各市(州)社保局要按季汇总上报本地区所辖县(市)入户调查数据。为便于开展工作,各级社保局要指定一名联络员,由市(州)汇总后上报省局养老保险一处。

  联系人:孙乾,联系电话:0431-85821872

  电子邮箱:jlsbylyb@sina.com

  附件:《吉林省社会保险入户问卷调查表》(略)

 

  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二OO八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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