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编办批复,省直工伤保险经办管理职能由原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划转至我局负责,为保证工伤保险基金财务工作顺利开展,省财政厅批准我局开设省直工伤保险基金收入户和支出户,并在其账户下开设工伤保险省级调剂金银行收入和支出子账户。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吉财库〔2017〕1089号)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形成《吉林省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工伤保险基金选择开户银行综合评分办法》,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开户银行,并依照此办法于2020年1月17日对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交通银行吉林省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吉林省分行、吉林银行、吉林省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进行公开评分。经综合评定,拟选择得分最高的中国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作为省直工伤保险基金银行账户的开户银行。此次评选工作是在省社会保险局机关纪委监督指导下进行,全程公开透明,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7日内向我局反馈。
联系人:李孟珂、王裕堃,联系电话:0431- 85821835、85821836。
特此公告。
吉林省社会保险局
2020年1月17日
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85856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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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工伤保险:81167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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