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发放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09 13:39:00 来源:

全省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收统支省级统筹制度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20〕2号)要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要纳入省级统一集中管理,全额缴拨,统收统支,实行‘收支两条线’”。为了适应基金省级集中统一管理服务的需要、优化规范基金使用管理流程、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管理服务,经与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共同研究,现决定自2020年11月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日统一调整为每月25日(节假日提前至放假前一工作日),望广大离退休人员周知。

  

  

  

  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0年11月4日

(责任编辑: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_牛思家)
无标题文档

地    址:长春市西民主大街959号 邮编:130061

网站标识码:2200000024

版权所有: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吉ICP备05005982号

吉公安网安备22000002000003号

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85856911

省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85821816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85821870

省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81167821

省直工伤保险:81167823

失业保险: 85821827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85821825

信访办公室电话:85821800

网站联系电话:85821880

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81167853

 

吉林省社会保险微信小程序

地址:长春市西民主大街959号 邮编:130061

网站标识码:2200000024

版权所有: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吉ICP备05005982号

吉公安网安备22000002000003号

吉林掌上社保APP扫码下载

苹果商店
安卓本地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