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25 14:06:00 来源:

   按照《舒兰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的通知》文件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对舒兰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进行调整。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在现有个人缴费档次标准基础上,增设每人4000元/年、5000元/年两个缴费档次,原缴费档次享受政府补贴不变,新增加的2个缴费档次政府补贴标准按照原3000元/年档次执行,即230元/年;个人资助金额在现有缴费档次标准基础上,增设每人4000元/年、5000元/年两个缴费档次。参保人自愿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中断补缴人员不享受政府补贴。

 

(责任编辑:舒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_王泽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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