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前身为吉林省社会保险公司,成立于1992年9月,副厅级建制。1995年,全省社保系统实行垂直管理。2008年4月,被确定为参照公务员管理部门。具体职责是: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负责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企事业单位职工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经办管理工作、参保计划和基金预决算草案的制定和编制工作;
3.负责制定全省社会保险业务经办规程;
4.负责依法开展全省社会保险稽核工作;
5.负责全省社会保险信息的搜集整理、统计分析和管理工作;
6.负责全省社保系统标准化建设、信息化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
7.负责组织全省社保系统巡察工作;
8.负责全省社保系统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对全系统主要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9.受理全省社会保险业务信访案件,向社会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
10.负责对全省社保系统重点工作进行督查和考核;
11.负责检查督导全省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工作,管理省本级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财务档案、参保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及其它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及档案信息化建设;
12.负责贯彻国家、省以及相关部门关于社会保险基金和行政经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按照有关要求制定具体办法,并抓好落实;
13.负责省直行业单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省直企事业单位职工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经办管理及省本级档案管理工作;
14.负责全省社保系统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等工作;
15.加强对全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领导,推动各级社保局党组(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6.承办省政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 赵春林
办公地址:长春市西民主大街959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1:30,13:30-17:00(春夏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周一至周五 8:30-11:30,13:00-16:30(秋冬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31-85821801
邮政编码:130061
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0431-12333
省直行业单位养老保险:0431-12333-3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85821870
省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0431-12333-3
省直工伤保险:0431-12333-3
失业保险: 85821827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85821825
信访办公室电话:85821800
网站联系电话:85821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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