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部署要求,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待遇,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续执行失业保险扩围政策。严格落实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临时生活补助等各项失业保险政策,按照《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吉人社联[2020]36号)的要求,对符合2020年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条件且未申领的人员,可以继续发放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
二、春节前发放失业保险待遇。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临时生活补助等各项失业保险待遇。伊通县社保局将2021年2月份各项失业保险待遇于2021年2月9日前发放到位,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障功能。
伊通满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