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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通满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失业保险保障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部署要求,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待遇,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续执行失业保险扩围政策。严格落实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临时生活补助等各项失业保险政策,按照《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吉人社联[2020]36号)的要求,对符合2020年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条件且未申领的人员,可以继续发放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

二、春节前发放失业保险待遇。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临时生活补助等各项失业保险待遇。伊通县社保局将2021年2月份各项失业保险待遇于2021年2月9发放到位,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障功能。

 

 

伊通满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1年2月1日   

(责任编辑:伊通满族自治县社保局_李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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