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养老待遇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养老保险工作中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3号)、《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险经办中社会保障卡应用工作的通知》(吉社保〔2021〕30号)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增退休人员全部使用社会保障卡领取养老待遇;已退休人员,需主动更换社会保障卡领取养老待遇,相关事宜可拨打吉林人社12333咨询办理。
伊通满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1年7月5日
退休人员使用社会保障卡领取
养老保险待遇的操作指南
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退休人员
(一)新退休人员在办理退休待遇核定时,需向所在单位人事科提交已经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卡号和“联行行号”,由所在单位在系统中进行个人信息录入,社保局复核后,由社会保障卡发放养老待遇。
(二)用其他银行卡正常领取养老待遇的退休人员,将已经“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卡号和“联行行号”提交给退休前所在单位人事科,由所在单位在系统中进行个人信息变更,社保局复核后,由社会保障卡发放养老待遇。
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
(一)新退休人员在社保局办理退休待遇核定时,需向社保局提交已经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和“联行行号”,由社保局信息录入,实行社会保障卡发放养老待遇。
(二)用邮储银行存折正常领取养老待遇的退休人员,需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已经“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到社保局办理社会保障卡变更。对于本人不能到现场办理的,可由在同一《户口簿》的家庭成员持退休人员的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和代办人的身份证代为办理。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休人员
(一)新增享受待遇人员
1.携带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已激活),到所属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登记并办理待遇核定手续。
2.未办理社会保障卡人员,需在退休前2个月内办理社会保障卡,激活后,到所属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相关手续。
(二)已享受待遇人员
1.已激活社会保障卡人员,到所属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登记并变更银行账号。
2.未激活社会保障卡人员,先到社会保障卡发卡银行办理激活手续,然后到所属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登记并变更银行账号。
3.未办理社会保障卡人员,先办理社会保障卡,激活后,再到所属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登记并变更银行账号。
四、相关事项说明
(一)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具有现金存取、转账等功能,使用时需要密码,与就医购药的医保账户不发生关联。
(二)已经更换社会保障卡并能正常领取养老待遇的本次不用做任何变更。
(三)没有社会保障卡、不会激活、或不知“联行行号”人员可拨打吉林人社12333咨询电话。
(四)社保局咨询电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拨打0434-6055350咨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享受待遇人员拨打0434-6925511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