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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通满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通知

各机关事业参保单位:

为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保障全体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化解基金风险隐患,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我局决定从即日起开展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证范围和对象

    参加县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单位中的退休人员,至2023年5月仍正常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均应参加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

    二、认证方法和方式

(一)认证方法:各单位登录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单位申报系统,点击报表打印,在报表管理中下拉找到《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确认单》,下载打印后根据实际情况填报、签字、盖章后把纸质版反馈到我局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科。(没有退休人员的单位可忽略)

(二)认证时间:2023年认证时间为2023年6月1日至6月30日,自2024年起,每年的认证时间为5月1日至31日,逾期不报送单位,社保局将暂停发放该单位退休职工待遇。

三、工作要求

(一)各参保单位应逐一核实并填报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情况,表格中发放状态为终止发放或暂停发放的人员无需填报,正常发放的人员如领取资格未发生变更,在“符合”表格中打√即可,对领取资格发生变更,如:失踪、死亡、被判刑、重复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等不符合养老金领取条件的,应在当年度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确认单中的“不符合”表格中明确说明,并及时申请暂停或终止发放养老金,如因单位未报、迟报、漏报造成退休人员多领养老金,按照《关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被追究违纪违法责任养老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处理口径》(人社养司函2022〕66号)文件要求,由所在单位负责追回。

(二)未尽事宜,各参保单位可以拨打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业务经办科(0434-4206211)或稽核内控科(0434-4206217)电话咨询。

                       伊通满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3年6月2日

(责任编辑:伊通满族自治县社保局_李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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