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的通知》(吉政发〔2020〕4号)、《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吉政办发〔2020〕2号)、省人社厅等《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9〕50号)规定,现对2020年申请通过审核、拟给予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的企业名单和返还资金数额公示如下:
伊通满族自治县民族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699300元
公示时间为2020年4月14日至2020年4月19日,在公示期间,如对以上企业申请稳岗返还情况存在异议,请通过书面形式反映至县社会保险局。
联系电话:0434-6055350
伊通满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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