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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0-15 15:5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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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稳岗返还企业公示名单(第五批)

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延续实施部分稳岗减负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29号),按照《关于落实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吉人社联〔2021〕80号)文件精神,结合长白县参保企业实际缴费情况,拟为全县18户企业发放稳岗返还(第五批),现对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22日。

在公示期内,如存在异议,可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439-8225022。

                                      长白县社保局

                                            2021年10月15日

        2021年度稳岗返还企业公示名单(第五批)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类型 稳岗返还发放比例 应享受返还金额()
1 吉林刘春玉律师事务所 其他 0.6 1274.71
2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高速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微型企业 0.6 573.14
3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金色摇篮幼儿园 微型企业 0.6 94.63
4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喜利来蛋糕世界 个体工商户(有雇工的) 0.6 309.34
5 吉林省群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长白分公司 微型企业 0.6 2832.14
6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安隆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微型企业 0.6 182.6
7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斯麦尔口腔诊所 个体工商户(有雇工的) 0.6 517.73
8 白山金辉矿业有限公司 微型企业 0.6 670.64
9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宏建勘测规划设计室 微型企业 0.6 77.4
10 长春市大东仓储配载有限公司长白分公司 微型企业 0.6 1762.96
11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富民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微型企业 0.6 71.38
12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新世纪口腔诊所 个体工商户(有雇工的) 0.6 537.51
13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喜来汇酒店 个体工商户(有雇工的) 0.6 428.29
14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长白百货有限责任公司 微型企业 0.6 506.54
15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马顺沟养殖有限公司 微型企业 0.6 71.38
16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泰丰石业有限公司 小型企业 0.6 333.16
17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正兴测绘有限公司 微型企业 0.6 421.26
18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城建市容工程维修处 个体工商户(有雇工的) 0.6 142.76
  合计:     10807.57

(责任编辑:长白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