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4-06-12 08:36:00 来源:
  一、申请前提
  1.已完成工伤认定、工伤复发确认、工伤康复确认或辅助器具配置确认省直工伤职工。
  2.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和异地转诊转院等省直工伤职工。
  3.在参保省外居住(工作)半年(含)及以上,并符合参保地异地就医、康复、辅助器具配置要求。
  4.参保地医疗和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协议机构限于医疗技术和设备不能诊治或配置,并符合参保地转诊转院要求的省直工伤职工。
  二、功能介绍
  [工伤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城市查询]:按省份查询已开通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城市(地区)。
  [工伤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协议机构查询]:查询就医地已开通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协议机构信息。前往未查询到信息的协议机构就医无法直接结算,仍需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工伤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申请]:参保工伤职工向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工伤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申请,并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可赴就医地就医。
  [工伤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就医明细查询]:对于完成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住院医疗费、住院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费的工伤职工,可查询就医明细信息。
  三、具体流程
  1.在本人手机等移动终端下载安装“掌上12333”APP,在线完成用户注册、实人认证后线上申请。
  2.下载后登录选择热门服务——更多服务。
  3.选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选择“工伤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直接备案。
  4.点击黄色图标“去申请”,根据个人信息填写相应数据,参保地选择“吉林省省本级”。请确认填写信息与上传纸质材料完全一致,不一致将打回,备案无法完成。其中老工伤人员《工伤认定决定书》上无编号,填写身份证号码。
  5.填写信息后,点击“下一步”,填写异地就医机构信息。
  6.根据实际备案信息,上传相应申请材料,不同异地就医申请类型根据相应材料上传。
  7.申请后可通过“审核结果”查询是否完成备案。
  8.试点期间,遵照“双向开通原则”,参保地为以下城市的工伤职工可前往该城市中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协议机构进行就医,就医费用支持直接结算。(试运行期间只开通住院,门诊仍需回参保地报销)
(责任编辑: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_牛思家)
无标题文档

地    址:长春市西民主大街959号 邮编:130061

网站标识码:2200000024

版权所有: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吉ICP备05005982号

吉公安网安备22000002000003号

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0431-12333

省直行业单位养老保险:0431-12333-3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85821870

省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0431-12333-3

省直工伤保险:0431-12333-3

失业保险: 85821827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85821825

信访办公室电话:85821800

网站联系电话:85821880

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81167853

 

吉林省社会保险小程序

吉林掌上社保APP
微信小程序
支付宝小程序

地址:长春市西民主大街959号 邮编:130061

网站标识码:2200000024

版权所有: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吉ICP备05005982号

吉公安网安备22000002000003号

吉林掌上社保APP扫码下载

苹果商店
安卓本地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