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人社字[2009]157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长白山管理委员会劳动人事局:
从 2009年 7月 1日起 ,企业退休人员(含以个体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标准由现行的400元提高到1200元。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九年六月十日
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85856911
省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85821816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85821870
省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81167821
省直工伤保险:81167823
失业保险: 85821827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85821825
信访办公室电话:85821800
网站联系电话:85821880
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81167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