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社保局助企纾困政策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5 来源:
按照吉林省人社厅、财政厅、社保局关于印发《阶段性社会保险助企纾困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64号)文件要求,全面落实国家和省“降、缓、返、补、扩”政策,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减轻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稳住市场主体,全力助企纾困,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尽早复工复产。具体助企纾困政策如下:
1.降,即延续降低费率政策。
1)延续执行失业保险阶段性降费率政策,失业保险费率降至1%,执行政策延长至2023年4月30日。
2)延续执行工伤保险阶段性降费率政策,自2022年5月1日起,本省行政区域内一类至八类行业工伤保险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在原基础上下调50%,执行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
2.缓,即实施企业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
3)缓缴适用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上述行业中以单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参照企业办法缓缴。缓缴期限: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6月。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 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3.返,即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4)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返还一定比例失业保险费,大型企业返还30%,服务业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采取“免申即享”办理方式,通过数据比对,确定返还企业,直接返还到账,不用企业申请。
4.补,即加大职业技能培训补助力度。
5)实施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职业培训补贴,继续放宽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的基础上,将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拓展至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市(州)、县(市、区)区域内参加失业保险的中小微企业可享受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5.扩,即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扩围政策。
6)在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等常规性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的基础上,延续执行失业保险保障阶段性扩围政策,2022年底前继续向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向参保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后期国家和省陆续出台新的助企纾困政策,将继续补充完善落实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帮助减轻企业负担,让企业早日脱离困境、渡过难关。
想了解更详细的阶段性社会保险助企纾困政策请参阅吉人社联〔2022〕64号文件。助企纾困政策咨询电话:0436-7297388


 
 
 镇赉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2年5月24日
(责任编辑:镇赉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_王昕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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